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建立处务会(工作例会)例会制度,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会议时间
处务会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二下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会议时间,由内勤人员另行通知。
二、会议形式
周例会
三、会议内容
通报、检查、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主要研究以下事项:
(一)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情况。
(三)研究解决上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或近期工作。
(四)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四、参会人员
资产处全体工作人员。
五、会议组织
(一)会议召集:例会由处领导或受处主要领导委托的其他人员召集。由内勤负责会议通知、议题收集,处里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在部门网站公布。
(二)会议议题:
1.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贯彻意见。
2.各岗位工作人员通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安排情况。
3.研究解决上周或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本周或近期工作。
4.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需要在周工作例会上议定的其他议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事先准备要点提纲、详细的说明材料、拟解决方案。临时提出的议题材料不充分、情况不明的不予讨论。
六、会议要求
(一)精心准备。各岗位人员要准确把握各自负责的工作情况、提出针对性思路,准备好通报和需提交研究的内容。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发言要精炼,不谈与会议无关紧要的内容。
(二)严格要求。参会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周工作例会制要求,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会中不得无故离开,确保会场秩序和会议质量。
(三)会议记录。会议前指定记录人做好会议记录,使用标准记录本,规范记录纸张和记录格式。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做好记录整理并形成会议纪要征得与会人员确认签字后,交部门信息员上网公示。
(四)督办落实。强化督办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凡会议决定的事项,均应按分工抓紧办理,互相监督,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后续工作例会汇报。执行结果纳入年终人员岗位考核。
七、本制度部门工作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016.3.15资产与设备管理处